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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晚上,阿姐接到小哥的電話,請我跟阿姐帶小翰他兒子回家的時候,把車子牽過去"交換",心裡想~我的小紅...今天就要離開我了嗎!

人的感情很奇妙,在離開之前,你會有千萬種理由說它的不好;在離開之後,你又緬懷它所有的好,難怪有如此一說,男人最愛的女人通常不會是結婚的那一個(男人們不好意思,我看到的文章說的真的是男人)。

在2003年4月,因為二哥換新車,所以把他家多出來的這台小紅送給了我,雖然已經是步老爺車,但起碼是鐵包人,尤其是冬天開車~感覺真好!!! 現在,換我小哥換新車,大家的建議是接收他那台比小紅還耐用一點的Honda Accord。

經過與小紅朝日相處的三個年頭,我對它的照料僅止於內在,這段期間有兩次意外,讓小紅毀容...(不過其實本來就有許多小疤痕),一次是停在家門口,清晨被二楞子從車頭左邊撞上去之後逃逸,當時修了4千元(疼~~~);另一次是在公司停車場倒車入位的時候,被後面來的同事從右邊肚子撞上去,因為是同事就...算了!(氣~~~) 小紅側邊肚子凹進去一個洞,其實外貌協會的我,好幾次都覺得應該全車板金一下,但都被阿兄阿姐阻止...他們說~反正再開也沒幾年了,不需要多花錢! 對不起~小紅!

小紅有兩樣很大的優點讓我覺得驕傲ㄋ,夏天的時候,我的車子永遠比我姐的小白(Corsa)涼~因為冷氣真的會"冷",這是典型日係車的優點;另外,對於常往都市跑的我,小紅的停車問題自然比大型的車子容易多了,現在接收的"Accord",車身較大且上班趕時間的時候,不能隨便鑽! 小紅! 其實我還是很愛你的!!
不過車子還是要換的啦!
Good bye! My little Red!



插曲: 當天晚上,不知為什麼一直頭暈暈想吐,直到換完車,回到家我果然到廁所吐了,難道因為~~~ 想太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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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aronhooh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